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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日常生活中,很多人碍于情面,在借款时仅凭口头约定,认为情谊就能保障资金安全。但法律的严谨性告诉我们,这样的做法潜藏着巨大风险,一旦发生争议,很可能陷入维权困境 。
原告张先生与被告李先生本是朋友。2024年初,李先生以家中有急事为由,向张先生借款5万元。基于朋友情谊,双方仅口头约定了半年后还款,未立下任何书面字据。然而还款日到期后,李先生不仅分文未还,在张先生多次催讨后,竟矢口否认借款事实,辩称款项是“赠礼”或“其他往来”,张先生遂向蛟河法院提起诉讼,凭借银行转账记录、微信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,最终获得胜诉。
案件审理过程中,张先生向法庭提交了两份核心证据。
1.银行转账记录:清晰显示其在约定借款当日,通过银行向李先生账户转账5万元。该证据直接、客观地证明了“钱已交付”。
2.微信聊天记录:记录了借款到期后双方的多次沟通。其中,张先生明确提及“去年一月借你的五万块钱”,而李先生的回复始终是“再缓一缓”、“对不住,确实困难”等,从未对借款金额和性质提出异议。
【法官提醒】法律保护合法债权,但“口说无凭”难获支持。熟人借贷也应守住“证据底线”,用规范的凭证代替“人情信任”,才能在权益受损时获得有效司法保障。
针对如何避免“张先生式”困境,法官总结了四招实用建议:
1.立字为据,明晰权责
无论双方关系亲疏,涉及大额资金出借时,均应订立规范的借条或借款合同。书面凭证是界定借贷法律关系最直接的依据,能明确约定借款金额、期限、利息、还款方式等核心条款,避免日后就基本事实产生争议。
2. 规范转账,备注为证
支付借款时,务必通过银行、微信、支付宝等可留存记录的渠道进行转账。关键步骤在于:在转账附言或备注栏中,注明“XX(借款人)向XX(出借人)的借款”,直接锁定款项性质。
3.保全记录,留存痕迹
所有与借款协商、催收相关的微信/短信聊天记录、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,务必妥善保存原始载体(如手机)。切勿随意删除,对重要对话可进行截图、录屏或使用应用自带功能导出备份,防止因设备故障或账号异常导致证据灭失。
4.及时主张,警惕时效
若对方逾期不还,需通过书面通知、聊天记录等方式留存催收证据,并注意3年诉讼时效,避免时效过期。